根据《政协义乌市委员会关于统一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对受委派至我单位的民主监督员监督小组进行如下公示:
一、民主监督员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熊世才 组员:孙晓荣、陈剑波、陈婉慧
二、民主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受派单位职责范围基本情况,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了解和掌握受派单位履行职能、完成任务、兑现社会承诺情况。
(三)了解和掌握受派单位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情况。
(四)了解和掌握受派单位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勤政、优质服务情况。
(五)对受派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视情况撰写《民主监督建议书》,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六)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对受派单位的诉求,增进理解和沟通,促进良性互动。
(七)监督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以及政协其他意见建议等在受派单位的办理落实情况。
(八)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主监督员的权利
民主监督员的任期原则上与政协委员任期一致。根据政协章程赋予政协委员的权利,政协民主监督员享有监督工作相应的知情、调查、视察、协商、建议和批评等权利,但不能干预受派单位的正常工作。要遵守政协章程和受派单位的有关规定,保守国家机密,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不谋私利的原则,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四、民主监督员的工作方式
(一)参加受派单位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进行专题视察。
(三)参加对口协商。
(四)反映社情民意。
(五)向市政协报告民主监督履职情况,提交民主监督建议书、提案、调查报告等。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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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