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二期(稠大公路至苏福路、环城南路至上佛路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公示
日期:2022年07月08日 来源:
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二期
(稠大公路至苏福路段、环城南路至上佛路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各相关单位对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二期(稠大公路至苏福路段、环城南路至上佛路段)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由各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观看了工程项目影像,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各技术服务单位的汇报,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成果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期: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8月9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季伟伟:13757927328
孙新奇:0576-88210857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二期(稠大公路至苏福路段、环城南路至上佛路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二期(稠大公路至苏福路段、环城南路至上佛路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